德保县审计局2018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德保县审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及部门概况
一、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主要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草拟县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县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策。
4、县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境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6、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7、县直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审计乡镇、县直机关、县属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和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或任期内调任的经济责任。
(七)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即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构成,单位总编制数20人。现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在编17人,政府雇员和聘用编外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表格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指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三、收支预算说明
2018年审计部门预算收支指标如下:
(一)本年预算收入总计190.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收入238.66万元减少了47.94万元,同比下降20.09%。主要是行政编减编一员,编外人员减少一人工资等费用。
(二)本年预算支出总计190.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238.66万元减少了47.94万元, 同比下降20.09%,其中:1、基本支出预算185.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2.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3.42万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224.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4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2.56万元)减少38.94万元,同比下降17.33%。原因是行政编减编一员,编外人员减少一人工资等费用。;2、项目支出5万元(比2017年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4万元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64.29%)。主要是工资的调资、党建文化上墙建设、购入电脑办公桌等固定资产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6万元(全口径),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10.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支出预算0.26万元,比2017年(预算0.29万元)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10.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26万元,比2017年(预算0.29万元)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10.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不再列入预算。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即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构成,单位总编制数19人。现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在编17人,政府雇员和聘用编外人员3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行政运行150.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办案业务费,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资产总额287.83万元,固定资产236.52万元,流动资产51.31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无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县绩效办文件要求选择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为推动审计文化建设,计算机审计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