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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前言
二、“十二五”时期成就
(一)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质量安全监管取得新进展
(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四)科技和信息化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五)社会共治氛围初步形成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二)面临挑战
四、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思路
(三)总体目标
(四)主要指标
五、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二)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监管科技含量
(三)实施食品安全最严格的全程监管
(四)严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
(五)加强舆情监控和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六)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七)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打牢人才队伍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指导监督,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三)加大引导力度,保障资金经费投入
一、前 言
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广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百色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统一规定及国家、自治区、百色市有关决策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十二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县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按照“四个最严”为标准,扎实推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逐步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2011年以来,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的统一部署,德保县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明确部门监管职责,构建起县、乡(镇)两级行政监管体系,基层监管队伍扩展到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县、乡(镇)两级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局办合一”,承担食品安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职责。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农业、商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将食品安全从分段监管转变为集中统一监管,实现“环节合一”。坚持强行政、强执法、强技术、强基层、强综合,自治区、市、县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统一承担“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职责;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构筑监管网底;涉农乡(镇)全面建立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建立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专门机构,基本形成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技术支撑、基层管理、综合协调“五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格局。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了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全县设立有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行政机构1个,直属二层机构2个,乡镇派出机构12个),核定编制80个(行政编14个,事业编制64个,工勤编2个)。同时配备村了205名村级(每个村1名)食药安全协管员。
(二)质量安全监管取得新进展。
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8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示范基地6个。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全力抓好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着力消除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建立白酒质量监管追溯系统,执行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工程并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强化药品生产经营质量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及使用流程,改善药品储存环境。加强对疫苗等特殊药品流通、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监管。全力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及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任务。
(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综合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制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公安等多部门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道比例,抓好重要产品、重点品种的管理。严格执行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积极稳妥做好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承接、食品流通、餐饮“两证合一”等许可工作。推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公示制度。将“四品一械”检验检测结果、质量警示、稽查打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通过门户网及时进行公示。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和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药品“两打两建”(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医疗器械“五整治”(着力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二是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三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四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等一系列整治行动,打击农产品、冻品走私行为。
(四)科技和信息化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全部配备快速检测设备。以广西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系统、食品抽检信息系统为依托,建立县级安全应急平台,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控,通过动态监管电子地图,及时锁定事发地点,为执法人员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以“监管装备现代化、监管手段信息化”为目标,加强对执法装备的投入。
(五)社会共治氛围初步形成。
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守法诚信引导;实行约谈告诫制度,建立食品企业风险交流机制,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促进企业自律。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强化正面舆论引导。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提高维护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初步完善县、乡两级投诉举报受理处置体系,“12331”等投诉举报热线作用明显。全面启动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主题的全县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参与格局,形成了公众监督、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食品药品监管发展提供新契机。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的重要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党和政府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同时,伴随国家“十三五”规划实行,健康中国正式升级至“国家战略”,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进程中,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也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全县食品药品行业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生产经营会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向有利于监管工作开展的局面转化。此外,新材料、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技术手段、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提出更高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模式,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升级;加快监管能力建设,满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发展需求等提出新任务。到2020年,实现隆林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建设完善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提升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获得感提供新契机。
2.“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公共安全体系。明确要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把“食品安全”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规定:“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这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强公共安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决心和信心,必将成为我县“十三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公共安全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尽管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态势总体向好,但受外部环境和内部监管问题的影响,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十三五”时期是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是我县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历史机遇期,必须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切实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基层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管理制度、执法规范等方面亟待规范化和标准化;监管方式比较单一,监管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亟待提升,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尚未健全,防范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不足。
二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加剧。德保地处边境,地理环境复杂,多民族聚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呈现显著地方特征。食品药品非法走私行为层禁不止,一些饮食用药习俗容易引发不确定安全风险,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难度。
三是食品销售环节问题仍突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低,“多、小、散、低”局面尚未根本扭转,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企业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不足;市场秩序尚不规范、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济转型震荡和新业态冲击环境下的产业链条更加复杂,新的风险隐患难以避免,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四是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消费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网络化、国际化,第三方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平台、互联网药品经营、海外代购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食品药品产业链条更加复杂,新的风险隐患极易产生。
五是信息化监管能力较弱。统一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尚未建立,与融入“互联网+”、运用大数据实施科学监管还有较大的差距。
六是社会共治机制亟待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虽初步建立,但还有诸多方面亟待完善。需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厘清部门间职能划分,工作协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特别是食品药品领域行刑衔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四、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理大发展理念,围绕广西“两个建成”为目标,坚持“四个最严”,加快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制度,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实行更加全面、严格、有力的监管,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为广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规划思路。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增强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加强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体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机制,依法、科学、全程监;加快构建统一权威、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市场、社会治理良性互动,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总体目标。
1.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建成。按照国家治理和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构建起完善统一权威、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设严格监管、企业尽责、行业自律、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治理新格局。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从传统监管模式向现代化监管模式转变,食品安全工作由主要保障质量安全向质量安全与营养安全同步保障转变。
2.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实现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监管系统根据职责要求和监管需要建立起各层级相应监管机构和技术机构。乡镇(街道)等基层综合协调机构、监管机构及队伍得到科学有效的整合,基层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普遍提升,技术队伍的专业结构更加合理、能力显著提高,监管执法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标识管理规范、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在重点食品行业中全面铺开。药品研发、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
3.食品药品安全实现全过程最严格监管。基本建立起食品药品“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程追溯体系。食品安全监管的源头治理水平明显提升,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食品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衔接有序、运转有效。米、面、油、蔬菜、肉、乳品、蛋、水产品、水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并有所提升。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4.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和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健全,检验检测能力显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信息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健全完善,风险评估能力明显提高,监测、评估结果应用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全面建成,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评估和预警成效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舆情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处置和防范。
5.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通过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治理和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优良服务,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医药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推动产品质量与经济效益、安全保障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积极服务隆林打造成面向东盟开放的门户,促进食品、医药、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
6. 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满意度明显提高。力争在“十三五”末期,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社区(乡村)覆盖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比“十二五”时期有较大幅度提升。
(四)主要指标。
1.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养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比重达到40%以上。
2.农产品(含水产畜牧产品)高毒、高残留品种降至3%以下;食品相关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3%以上;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药品监督性抽验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
3.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准入制度。农贸市场、大型超市100%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
4.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开展小作坊集中治理,调查摸底,建立档案,督促小作坊建立质量安全制度,城区监管覆盖率达到95%以上。
5.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量化分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资料,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不低于9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90%。
6.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人民医院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县疾控中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
7.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全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通过新闻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介方式,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8.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案件移送率和移送后的立案率达100%。
五、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1.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健全和完善县、乡两级监管体系,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四有两责”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厘清各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缝隙,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进一步健监管执法机构,配齐基层机构人员。加强乡(镇)监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境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县、乡两级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专门机构,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优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部运行机制,整合理顺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编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办事;以“审批信息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均等化”为载体,打造“四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接、放、管”,推动监管重心下移。
2.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乡(镇)食品安全办作用,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职责。理顺全县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制,健全监管部门间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协作联动机制,充实食品安全办力量,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监管、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全县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乡(镇)以上各级政府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年度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健全监管引领和市场导向机制。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的政策引领和市场导向作用,通过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治理和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优良服务,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引导、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医药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推动产品质量与经济效益、安全保障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发挥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倒逼机制作用,监督实施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帮助生产经营者增强诚信守法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管理,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构建以监管部门为主导、企业和从业人员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监督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认定,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健全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等管理制度,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社会氛围的形成,实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促进产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共进步、双胜利”。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强基层”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含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等)、城区和乡(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药品监测网点基础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等,通过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筑网”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工程),主要包括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食品药品信息平台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与诚信体系大数据平台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协同系统等。
(二)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监管科技含量。
1.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修订制度,加强与自治区、国家和国际食品标准体系接轨,推动完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督促和指导企业完善企业标准。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力度,开展重要标准宣贯培训,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性标准。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标准战略。
2.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和兽药残留风险监测体系,扩大主要农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监测品种和监测范围,加大监测预警管理信息现代化的投入力度,增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和兽药残留风险评估能力。实施“扩面提质”工程,建设完善县、乡、村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县乡村一体化;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专业人员队伍和工作能力建设,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能力。加强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工作。
3.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检验检测体系。根据“依责按需、填平补齐、适度超前、防止重复建设”原则和“夯实基础、升级改造、打造一流”思路,全面提升县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县级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使之具备按食品药品检验标准开展检验的能力。推进乡(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作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内餐饮食品、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在县城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根据快速检测室操作要求,完善快速检测室的水电、试剂及样品存放、设备布局、样品消化和通风排气、照明、废弃物处理等配套设施,使实验室达到结构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备齐全的要求。每间实验室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快速检测箱、操作工具等设备。主要的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兽药残留快速检测、食品添加剂快速检测,并将相关实验室数据纳入自治县食用农产品溯源管理系统。至2020年底,我县所有的农贸市场和超市(经营食用产品)全部建立快速检测实验室。
(三)实施食品安全最严格的全程监管。
1.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影响。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实施化肥、农药和兽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落实农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瘦肉精”等专项整治,大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深入推进“三园两场”、国家和自治区级“菜篮子”标准化示范基地(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等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建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和信息共享,实现农产品检测结果互认。
2.强化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按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条件持续保持情况进行监管,重点监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获证条件是否改变、产品标准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使用原材料、产品是否按规定标注标识、是否按规定开展产品出厂检验、检验记录是否齐全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将对生产企业严格依法进行查处。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依法生产,诚信经营,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无标、无证、超范围生产及假冒伪劣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加大食品相关产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完善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3.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集聚区、生产加工示范区和食品生产问题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全面落实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细化明确各类食品生产记录内容、记录责任等,将检查记录作为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严肃查处不记录、假记录、缺记录等行为。以生产记录为基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落实生产经营记录并逐步推行电子追溯。引导大型食品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完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信息交流平台,推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主动报告风险信息。有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4.强化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贯彻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加强许可后的监管。全面落实经营全过程记录制度,将检查记录作为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基础信息库,重点加强对规模大、交易量大、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监管。强化餐饮服务业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治理“餐桌污染”、餐饮业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工作,并实现动态管理;强化学校、工地食堂及农村集体就餐等高风险餐饮服务行为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的监管与利用,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事前、事中监管。
(四)严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
改革完善监管制度,综合运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飞行检查、行政指导等手段防控风险。加强药品飞行检查,扩大检查覆盖面。推行企业产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制度,落实药品安全风险告诫制度,督促企业形成风险发现、分析、控制的机制和能力。建立对企业责任人和属地监管部门的药品质量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1.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建立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药品零售企业及生产企业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严防非法回收药品进入正规流通使用环节;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的覆盖;强化执业药师配备,推进执业药师分级定标制度,加强用药指导,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2.加强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监管。建立健全以包材辅料关键质量风险控制为核心,以备案管理为手段的药用辅料、药包材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履行对供应商的审计职责。开展对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生产企业的延伸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对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实行分类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加强药用辅料对仿制药质量一致性影响的研究工作。
3.强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对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推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遵守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严格医疗器械流通监管,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推进医疗器械分类和命名,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注册信息库;实施医疗器械统一编码制度,加快推进编码标识制度的实施;提高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准入门槛,建立不良企业淘汰退出机制,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项目检查;研究建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追溯制度;落实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主体法律责任和质量管理义务,监督使用单位实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和质量评估。
4.加强网络销售药品等新生业态的监管。建立健全网上售药监管机制,加强网上售药监管,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责任,严格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网站资格审批,督促网售药品配送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网络经营医疗器械及信息发布的监管,规范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和信息发布行为;积极参与全国“互联网非法经营行为搜索引擎”建设;建立和规范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互联网药品经营案件处置流程和外部协作工作机制;规范网上药品信息服务与广告发布行为,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
5.强化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生产经营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建设;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严格落实新审批原料的观察期制度;加快实施化妆品良好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标识标签等管理制度。
(五)加强舆情监控和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舆情监测体系,加强舆情监测管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网络评论员队伍。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同机制,加强应急协作联动,强化各监管环节、部门间、区域间处置突发事件的协调联动和工作衔接。建立县本级应急指挥平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防控处置协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至2020年底,基本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应对处置机制,修订、细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作联动能力。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应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应急能力。
(六)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1.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通过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企业等各层次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加大信息公开与发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推进信息公开,发挥信息公开对消费者保护、对违法者震慑、对执法者约束的作用。开展“阳光行政”行动,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食品药品相关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抽样检验、执法处罚信息全面公开,做到监管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培育和支持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创新、培训交流、行业自律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桥梁作用,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积极引入保险、认证、审计、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和人员参与监管的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服务功能。
4.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与新闻媒体经常性沟通合作机制,支持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和舆论监督,真实、公正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构建正面舆论导向机制,培育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深化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合作,构建“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客户端)新媒体食品药品安全互动平台,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及时发布事件处置、风险评估等权威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公众预期。
5.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进一步完善县本级投诉举报机构建设,重点推动乡(镇)级投诉举报机构建设,实现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打通投诉举报工作“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理顺县、乡(镇)“12331”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全面建成统一权威、覆盖全县、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投诉举报体系。
6.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国民教育,在公民法制、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培训和学生课堂教育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定期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推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内容播发的资源投入,打造全媒体、立体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传播平台。建立食品药品智库系统,发挥专家学者在科学决策、科学宣传以及风险应对中的作用。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素养和基本知识知晓率,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
(七)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打牢人才队伍基础。
建立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体系。依托本地教育资源和全区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全面培训、提升监管、检查、检验检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推进专职检查员和技术审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高素质审评人才队伍。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培育检验检测领军人才。
到2020年,力争本系统90%的干部达到本科以上文化程度,80%具有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依托党校、行政院校建立培训基地,全面培训、提升监管、检查、检验检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到“十三五”期末,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掌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达90%以上,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把横向轮岗交流与纵向轮岗交流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机关内部交流轮岗、基层干部跟班学习的办法,多层次、多岗位培养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一支训练有素、执法公正、文明规范、廉洁高效的执法知识队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全县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责任)。
(二)加强指导监督,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推进规划实施的有序开展,保障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加大引导力度,保障资金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百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支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财政投入机制,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同级政府预算予以保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各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抽样检验检测和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工作,支持县、乡(镇)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支持食品药品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共享和实时监控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综合平台。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资金使用的事中、事后的日常实时动态监督,监控资金使用进度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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