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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4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
2019年年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4.0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7.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7.0万亩);2018年底前完成划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5.0万亩。2019年9月底前,“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和食糖安全战略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稳定粮食和糖料蔗种植面积,保持收益在合理水平。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划定“两区”,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划定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坚持以德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德保县土地利用现状、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德保县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德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德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等为基础,综合近年来我县水稻、玉米、糖料蔗种植面积,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数量划足、质量划优”的原则,科学划定我县水稻、玉米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并落实到地块。
2.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糖料蔗生产。
3.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4.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糖料蔗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三)划定条件。划定“两区”的基本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或糖料蔗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含“双高”糖料蔗基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同时,粮食生产功能区要求: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两区”划定的范围不得重叠。
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如重金属超标、垃圾污染等)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等不得划入“两区”划定范围。
(四)划定要求
1.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所辖村。
2.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各乡镇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3.突出优势产区。以优势产区的生产大乡(镇)为重点区域。并按照水稻、玉米、糖料蔗种植面积,率先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对划区工作强的乡(镇),加强指导和督促,树立工作样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确保“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三、重点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农业部、自治区、市文件要求,结合“两区”划定技术规程,从我县实际出发,制定全县“两区”划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县农业局、县糖办牵头,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等部门积极配合,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全县“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农业局、县糖办、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农业局负责提供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成果,测土配方施肥等耕地质量资料,农业发展规划图件,农业地理和农作物种植历史资料等资料;县糖办负责提供糖料蔗种植历史资料,已建成“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等资料;县国土局负责提供损毁耕地分布图,旱改水潜力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资料;县发改局负责提供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农田、主体功能区规划成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资料;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林地保护规划成果,生态退耕分布图等资料;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分布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资料;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料,做好县级“两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等;其他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搭建数据信息平台。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四)加强“两区”划定工作培训。县农业局、县糖办、县国土局等部门就“两区”划定工作组织县级开展培训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学习推广全区试点县(区)的先行经验与做法,并指导各乡镇开展培训工作。县、各乡(镇)要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人员学习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五)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印发宣传标语和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两区”划定政策以及开展“两区”划定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等,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两区”划定工作。
(六)成立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两区”划定工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糖办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统计局、县教育局、县农机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行文通知,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同时,成立德保县“两区”划定工作技术服务指导小组。由县农业局局长、县糖办主任为组长,县农业局、县糖办、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局经管站、推广站、办公室、经作站、土肥站、财务室及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和县财政局农业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两区”划定工作技术服务指导小组,具体业务工作由县农业局经管站负责,负责“两区”划定工作方案编制,宣传、培训,资料收集、报送和协助技术依托单位开展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2018年1月—2月)。根据自治区和百色市“两区”划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并报百色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调查摸底(2018年3月—4月)。全县各乡(镇)综合现有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影像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对划定范围、标准、条件进行科学研判。
3.确定技术依托单位(2018—4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或竞争性磋商,确定开展“两区”划定的技术依托单位。
4.开展培训(2018年4月—5月)。根据划定工作需要,开展县、乡(镇)、村划定工作人员培训。
5.宣传发动(2018年4月—5月)。全县各乡(镇)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两区”划定宣传工作。县、乡镇根据划定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两区”划定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6.资料准备(2018年4月—5月)。收集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垦和监狱系统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资料,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以及其他规划资料、土地质量资料,各种现场核查所需的表格等。
7.底图制作和实地勘查(2018年5月—9月)。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并赋予预编码,制成“两区”划定底图。通过实地勘察,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周边农业基础设施状况,对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核实无误后予以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按照“两区”地块的上图图斑进行地块面积量算,并汇总生成“两区”片块面积和“两区”面积。
8.公告公示和核实确认(2018年10月—11月)。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或者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纸质图件,经当地乡(镇)、村(组)审核后张榜公告公示。对提出异议的,作业队伍及时进行勘误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由村委在公告公示图件上签章确认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人民政府。
9.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2018年12月—2019年2月)。县与乡(镇)、乡(镇)与村,逐级签订“两区”的保护责任书;同时,按要求设立“两区”保护标志。
10.建立功能区数据库(2019年2月—5月)。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文本和影像成果整合入库,形成“两区”信息数据库系统。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11.资料归档(2019年4月—5月)。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要求,由县、乡(镇)相关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逐级上报市相关管理部门和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
(三)总结验收阶段。
12.成果上报(2019年6月—7月)。全县各乡(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自检自验与总结,并逐级上报。
13.核检验收(2019年8月—9月)。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两区”划定成果抽查核实,形成全县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2019年10月起谋划并稳步推进全县“两区”建设、管护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两区”划定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由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牵头,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由县糖办、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发改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及时会同县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价考核;县财政局要统筹协调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县农业局、县糖办要组织好相关技术培训,会同县国土局指导各地做好“两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制定“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区域,今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原则上向“两区”倾斜。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和糖料蔗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拓宽抵押物范围,加大信贷支持。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县全覆盖。
(三)强化物资保障。县财政局要全力保障“两区”划定经费。县农业局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切实加强沟通,对关键技术问题形成共识,做好指导服务。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划定成果考评结果作为相关支农项目分配因素,对考评结果优秀的乡镇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各乡镇切实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四)强化保密工作。县农业局与技术委托公司以及我县参加本次“两区”划定工作的工作人员签定安全保密协议,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同时加强对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局域网络、计算机房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计算机保密制度和机房管理制度。
(五)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全县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县农业局、县糖办会同县国土局等部门负责对有关乡(镇)“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扎实的乡(镇),要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附件:1.德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2.德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技术服务指导小组
3.德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4.德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目标责任清单
5.德保县“两区”划定工作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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